部门机构设置:区文化和旅游局下设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北京市通州区文化馆、北京市通州区图书馆、北京市通州区博物馆、北京市通州区文物管理所、北京市通州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六家行政事业单位;下设北京市通州新华书店一家国有企业。
区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文化和旅游工作法律和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是统筹规划本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是管理本区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旅游设施建设,参与本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区旅游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与市场推广,负责制定本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是指导、管理本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是负责本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是指导、推进本区文化和旅游科学技术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是负责本区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民族文化保护和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播和发展。
八是负责指导本区博物馆业务工作,组织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博物馆馆藏文物鉴定、登记、借用、调拨和交换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意见。负责出土文物调用。负责管理本区民间收藏文物及其流通活动。培育、引导和扶持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九是统筹规划本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组织实施本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十是指导本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管理,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是协助区委宣传部门指导本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是指导、管理本区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行政编制40人,实有人数40人;事业编制134人,实有人数134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692.3万元,比上年增加6426.92万元,增长21.24%。根本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12.3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以下方面(按大类):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66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5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5%。
援助别的地方支出11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0%。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6,661.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16,661.4万元,增长(下降)0.0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下同)2022年度决算13,787.3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13,787.35万元,增长(下降)0.00%。。
“文物”(款,下同)2022年度决算2,874.0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2,874.05万元,增长(下降)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825.0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825.02万元,增长(下降)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2年度决算786.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786.3万元,增长(下降)0.00%。
“抚恤”(款,下同)2022年度决算16.8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16.82万元,增长(下降)0.00%。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下同)2022年度决算21.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21.9万元,增长(下降)0.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8,166.1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18,166.16万元,增长(下降)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下同)2022年度决算503.1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503.14万元,增长(下降)0.00%。
4、“援助别的地方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10.0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11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其中:
“其他支出”(款,下同)2022年度决算110.0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11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850.0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850.08万元,增长(下降)0.00%。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下同)2022年度决算850.0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850.08万元,增长(下降)0.00%。
2022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801.0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 等支出5679.36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894.49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224.31万元;(4)其他资本 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2.93万元。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1个行政单位、5个事业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 3.72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10万元增加(减 少)-5.380843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22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700000万元增加(减 少)-1.700000万元。根本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例行勤俭节约。2022年无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 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决算数3.7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7.4元减少-3.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决算数 3.7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7.4万元增加(减少)-3.680843万元,主要 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例行勤俭节约。2022年公务用车保有量 4辆。
2022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545.67万元,比上年减少35.04万元,减少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例行勤俭节约。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13.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7.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3,94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12.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6.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36%。
2022年车辆5台,54.1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7台(套)。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 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 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合乎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例如: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的基本支出。